某外商投资有限公司,成立于1990年,于2005年在中国投资设立分公司,注册资本800万欧元,主营研究、制造大型设备中的液态电力辅助系统,采购商均为世界500强企业。
因业务发展需要,该公司需购置新生产设备,但资金短缺。在了解该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需求后,我公司为其提供1000万元的融资租赁直租服务。
具体操作为:我公司向该公司指定的设备供应商购买1000万元的相关设备,租赁给该公司使用,租赁期限3年。租赁期内,该公司按月向我公司支付租金,租赁期满,该公司向我公司支付约定的名义货价后,我公司将该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该外商投资有限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