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热电公司成立于2000年,主营城市热电联产业务,其主要股东为国内颇具影响力的热电企业。
在该热电公司需要对原有汽轮机和锅炉进行改造升级,我司经过评估,决定以其新上的一台75t/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5MW汽轮发电机组操作直租业务,我司审批总额度为1800万元。
具体为:该公司选好汽轮机和锅炉的销售商,我司在确认标的物及其发票和合同后,向销售商支付1800万的货款,并与该热电公司约定3年租赁期限,该批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属于我司,同时在租赁期内,该企业按季度向我公司支付租金。租赁期满后,在该企业向我公司支付约定的名义货价后,我公司将该批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该热电公司。